1.2013年4月24日至2015年12月31日之间纳入 长沙市城区居民自来水户表改造年度计划的居民用户,享受此项政策。2015年之后的政策另行研究制 定。
2.纳入计划但因用户原因未能完成户表改造的住宅不再享受此项政策,届时用户想进行户表改 造的,可以向市水业集团申报并承担破路、毁绿、工程及相关费用。
3.国有改制企业两水分离工作按政府相关政策实行。
4.由市、区财政和水业集团承担的是居民住宅户表改造工程费用,水费历史欠费(包括改造期 间的水费)由用户自行承担。
5.非居民住宅接水装表不属于居民住宅户表改造免费范畴,遵循自愿的原则,其相关工程费用 由受益用户承担,工程费用标准在物价部门标准出台之前采取协商的原则确定,费用标准出台后严 格按物价部门文件实行。
1.户表改造所涉及的设计、施工、监理、设备材 料等采购均实行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”的招投标原则,统一在政府平台上引入市场机制进行择优化 选择,由政府监管,保证工程材料质量。
2.为保证工程质量,规范现场施工管理,制定了《户表改造工程管理办法》,成立考核小组对 相关单位进行考核。
3.市户改指挥部组织相关部门及专家严格按照《长沙市建筑供水一户一表及二次供水技术导则 》,对户表改造工程进行专项验收
1、基本原则 水是商品,用水应该付费。作为享受供水 服务的受益主体,实际用水人有义务共同分摊并结清水费历史欠费。
2、收缴方式 ⑴如用水区域有用水管理主体,基于管理职责,该管理主体有责任收缴水费历史 欠费交至供水企业。 ⑵如用水区域无用水管理主体,实际用水人应按照实际用水量缴纳水费。内部台账不清晰导致 无法确定实际用水量的,实际用水人影按照一定标准缴纳历史欠费。
1.计划申报。用户可向所在的街道、社区申报进 行户表改造,由街道、社区汇总户改需求后报市户改指挥部,市户改指挥部根据统筹计划、整体推 进、轻重缓急、分步实施的原则确定年度户表改造计划并实施。
2.计划制定的原则具体来说由以下两个方面: (1)改造计划原则上必须以原有总表范围内所有用户为整体申报; (2)鉴于三年50万户的计划,对于供水问题突出、供水设施陈旧的小区优先改造;用水相对比较 正常、供水设施比较完善的小区暂缓实施。